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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按照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要求,迅速安排部署,制订了《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实施方案》,确保重点项目稳步推进。内蒙古 自治区今年及“十三五”期间确定重大水利项目22项,总投资约1484亿元,其中,纳入国家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12项,规划总投资约546亿元; 确定自治区重大水利项目10项,规划总投资约938亿元。力争2015年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00亿元以上。
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要 求,对于2015年安排的中央水利投资计划,在年底前,重大水利工程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90%以上,其他水利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 80%以上;2014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尚未完成的投资,要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。对于黄河内蒙古段防洪二期工程,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在6月底前取得国家发 展改革委批复,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查,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并开工建设。对于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,初步设计概算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 核定,力争6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,并开工建设。继续抓好辽河干流治理工程、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、河套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和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4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。同时,推进嫩江干流治理工程、东台子水库工程、毕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、引绰济辽工程等国家重大水 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,力争早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。2015年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、江河治理工程建设、病险水库(水闸)除险加固工程、重点 水源工程建设、重点供水工程、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、抗旱水源工程、重点湖泊治理工程、加快重大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等10项自治 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。
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还要求,要推进各类水利工程前期工作、编制水利投资3年滚动规划、提高资金保障能力、加强组织领导、落实责任分工、强化工程建设管理、实行投资计划通报制度。